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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延续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资质单位: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提前3个月重新申请”。请各资质单位根据证书到期时间及业务需要自行决定。证书到期后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延续证明。
资质审查受理室
2018
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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