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按照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测评中心)委托检测工作安排,委托天津市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以下简称天津市测评中心)承担电磁屏蔽室检测工作,委托黑龙江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以下简称黑龙江省测评中心)、江西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江西省测评中心)、山东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以下简称山东省测评中心)和青岛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以下简称青岛市测评中心)承担电磁屏蔽室、保密会议室和工业级载体销毁产品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受理检测范围
天津市测评中心可受理检测天津、河北、山西等3个省(市)行政区域内的电磁屏蔽室。
黑龙江省测评中心可受理检测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青海、宁夏、海南、贵州、重庆等9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的电磁屏蔽室、保密会议室和工业级载体销毁产品。
江西省测评中心可受理检测江西、广东、上海、浙江、湖北、河南、陕西、广西、云南、西藏等10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的电磁屏蔽室、保密会议室和工业级载体销毁产品。
山东省测评中心可受理检测山东、江苏、安徽、甘肃等4个省(区)行政区域内的电磁屏蔽室,山东、江苏、安徽、甘肃、天津、河北、山西等7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的保密会议室和工业级载体销毁产品。
青岛市测评中心可受理检测山东、福建、湖南、新疆、四川等5个省(区)行政区域内的电磁屏蔽室、保密会议室和工业级载体销毁产品。
如有特殊情况,由测评中心统筹协调检测任务。
二、 工作流程
电磁屏蔽室、保密会议室和工业级载体销毁产品申请单位按照所在地区,分别向天津市测评中心、黑龙江省测评中心、江西省测评中心、山东省测评中心、青岛市测评中心、提交《产品检测申请书》,具体检测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 受理联系方式
天津市测评中心受理室联系电话:022-58835885,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4层,邮编:300202。
黑龙江省测评中心受理室联系电话:0451-86603956,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征仪路558号,邮编:150000。
江西省测评中心受理室联系电话:0791-86372745 /86371844,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235号,邮编:330019。
山东省测评中心受理室联系电话:0531-51776566,15853167787,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321号,邮编:250001。
青岛市测评中心受理室联系电话:0532-51915395,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宁水路9号,邮编:266100。
四、 问题咨询
电磁屏蔽室、保密会议室和工业级载体销毁产品检测工作问题可按照所在地区,分别咨询天津市测评中心、黑龙江省测评中心、江西省测评中心、山东省测评中心、青岛市测评中心,亦可咨询测评中心受理室,联系电话:010-55622680/55622681。
上述内容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