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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电磁屏蔽室委托检测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电磁屏蔽室委托检测工作的公告

 

按照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测评中心)电磁屏蔽室委托检测试点工作安排,即日起委托黑龙江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以下简称黑龙江省测评中心)和江西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江西省测评中心)承担电磁屏蔽室检测工作。

一、受理检测范围

黑龙江省测评中心可受理检测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等3个省级行政区域内电磁屏蔽室。

江西省测评中心可受理检测江西省、广东省、浙江省和上海市等4个省(市)级行政区域内电磁屏蔽室。

二、工作流程

有关区域内电磁屏蔽室建设使用单位填写《电磁屏蔽室检测申请书》向黑龙江省测评中心江西省测评中心提交检测申请,具体检测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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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测评中心受理室联系电话0451-86603956,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征仪路558号,邮编:150000

江西省测评中心受理室联系电话0791-86372745 /86371844,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235号,邮编:330019

四、问题咨询

有关区域内电磁屏蔽室检测工作问题可咨询黑龙江省测评中心江西省测评中心,亦可咨询测评中心受理室,联系电话010-55622680/55622681

特此公告。

 

 

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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